某天,大家在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开完一个标的达六百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刚刚走出法庭,任律师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非常大,而且非常焦急,连身边的张律师也能听得到。没几句话,任律师便挂断电话,语气坚决的对张律师说:“走,回办公室,有个顾客等了整整一个上午了。”随即,两个人开车向办公室方向驶去。
大家的办公地址坐落于青岛政府对面,相邻漂亮的五四广场,向南二百米就是浩瀚的黄海,可谓风景秀丽,环境宜人,但此时大家已无心观景,径直向办公室走去。刚刚进入办公室,大家便发现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人,眉头紧锁,正在焦急地等待,看见大家回来了,快点起身小心翼翼的问:“哪位是任律师?”“我是”任律师回答。
“可算把你等回来了,我是慕名而来的,我叫孙*军,我有个事情需要你帮助,哎呀,我等了整整一上午,你可算回来了,我买了一处房屋,可是没合同,人家目前要撵我走!”年轻人人有的语无伦次。
“别着急,请你将案情给大家说说,大家可以助你想想方法”,任律师像平常一样,先将当事人焦急的心态降降温。
下面,从年轻人人长达一个小时的叙述中,案情日渐明确起来。
年轻人人名叫孙*军,以前给其老婆的叔叔高*东开车。高*东的岳母杨*雨原来有一处公房房地产,1996年杨*雨离青去北京居住期间,将房屋交给其女儿张-玲和女婿高*东全权处置。高*东夫妇便将房地产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孙*军,并约定由孙*军办理公房供应的所有手续,并承担公房供应款项,过户时税费各自负担。
1996年3月,孙*军给付高*东夫妇3万元后,入住该房地产,同年11月,以杨*雨的名义办理了公房供应手续,1996年12月付清全款,居住到今天。居住期间,孙*军缴纳了供热筹资费和一户一表成本、有线电视成本,并对房子进行了精装修。
1999年4月,杨*雨过世。高*东与张-玲协议离婚。,张-玲的两位兄长自愿舍弃该房地产的继承权,由张-玲一人继承,同时办理了产权人为张-玲的房产权证。,张-玲以侵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需要孙*军腾房。
该房地产坐落于青岛黄金地段,在岛城房价暴涨的背景下该房地产的价值已非当年可比,当年12万元的房价,目前已升值近五倍,这又是一块典型的房价上涨致使卖房人反悔的案件,大家之前已遇见好多起类似案件,只不过由于业务太忙,无暇顾及此类小标的案件,但该案件不同,有不少特殊的地方。从孙*军叙述的事实来看,无疑存在交易关系;但从证据剖析,孙*军没任何书面文件来证实其所说的所有,没交易合同,没付款凭据,法院凭什么认定存在交易关系,相反,张-玲依据房地产权证,需要孙*军腾房倒看上去顺理成章,该官司的困难程度非同一般。